電能表現場巡檢周期如何規定?
特高壓電力旗下的三相電能表檢定裝置可以幫助眾多電力工作者更加方便的進行各類電力測試。
新投產或改造后的Ⅰ、Ⅱ、Ⅲ、Ⅳ類高壓電能計量裝置應在一個月內進行現場檢查。I類電能表至少每3個月檢查一次;II類電能表至少每6個月檢查一次;III 類電能表每年至少檢查一次。
筆記:
Ⅰ類電能計量裝置:月平均用電量500萬千瓦時及以上或變壓器容量1萬千瓦及以上的高壓計費用戶、200兆瓦及以上發電機組、發電企業上網電量、換電點電網運營企業之間,省電網運營企業及其供電企業供電網關計量點的電能計量裝置。
Ⅱ類電能計量裝置:月平均用電量100萬千瓦時及以上或變壓器容量2000千伏安及以上、100兆瓦及以上發電機組、電力間換電點的高壓計費用戶電能計量裝置供應企業。
Ⅲ類電能計量裝置:月平均用電量10萬千瓦時及以上或變壓器容量315kVA及以上的計費用戶、100MW以下發電機組、發電企業(站)用電量、供電企業內部承包用電量評估110kV及以上輸電線路電能計量裝置,用于評估有功功率平衡。
Ⅳ類電能計量裝置:用于對315kVA以下負荷的用戶進行計費,對發電、供電企業內部經濟技術指標進行分析評估的電能計量裝置。
Ⅴ類電能計量裝置:用于電力用戶計費的單相供電電能計量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