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壓器停運期多長時間要復試?
變壓器停運1個月或擱置或停運6個月以上后投入使用前應做哪些試驗?
1、變壓器停運1個月后,恢復供電前應測量絕緣電阻,合格后方可投入運行。
2、對已擱置或停機6個月以上的變壓器,在投入運行前,應進行絕緣電阻和絕緣油耐壓試驗。
3、干冷地區排灌變壓器的特殊使用壽命可適當延長,但不得超過8個月。
變壓器運行和停機必須遵守哪些規定?
(1)新投入運行的變壓器必須在額定電壓下進行5次沖擊試驗,維修后進行3次。
(2)變壓器投入運行時,先將其放入冷卻器中。冷卻器運行一段時間(約15min),油溫不升高后停止。停止運行時,先停止變壓器。
(3)在110kV及以上的中性點直接接地系統中,變壓器投運或停運時,中性點必須在運行前接地。運行后,按規定和要求確定是否斷開。與變壓器中性點相連的消弧線圈應先拔出后再投入運行。請勿將兩臺變壓器的中性點同時連接到消弧線圈的中性母線上。
(4)停電時,先停負載側開關,再停電源側開關(多側停電時由低到高);先拉變壓器側刀開關,再拉母線側刀開關。在電源運行期間,情況正好相反。
(5)備用變壓器投入運行后,應根據設備實際位置和電表指示確定負載已加載,切斷運行變壓器電源. 雖然對角線和 3 / 2 接線上的變壓器已被切斷,但變壓器的重瓦斯和差動保護仍會導致閉合側的開關跳閘。根據實際情況和現場規定,將燃氣保護切換至信號位置或撤出燃氣。
(6)站內變壓器不得長時間并聯。低壓刀開關可用于切斷低壓側的環流,高壓刀開關可用于切斷空載站的變壓器。